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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宝玉盗窃成功辩护案件

作者:詹彦平律师 来源:原创 日期:2017/9/13 15:24:28 人气:229
章宝玉伙同其他两未成年人从哈尔滨来到大庆,在萨尔图、龙凤连续盗窃十余起,检察机关起诉,建议严惩,在律师的辩护之下,效果明显,家长满意。
律师的辩护意见如下:
第一,章宝玉在案件发生之时是未成年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关于在20某某年某某月某日,在哈尔滨是发生的章宝玉指使某某,在某某区北街慢慢网吧内,以借打手机为名将被害人慢慢的一部美图手机一案,我认为不是盗窃,因为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秘密窃取的方法非法获得他人财产,是盗窃。但是该案件是章宝玉让某某借某某的手机,进而占有,我认为这不是盗窃,应该属于骗取,但是手机价值只有某某00元,价值极低,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宝玉和关二、华三虽然盗窃的次数不少,但是,涉案价值只有几千元,数额较低。
第四,章宝玉在案件中存在多处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首先,章宝玉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和今天法庭审理中,如实陈述案件事实,认罪态度极好,依法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其次,部分赃物已经反脏。
其次,盗窃案件发生时间短,只有3天。
其次,案件造成的后果不太严重。
其次,章宝玉以前没有认定触犯过刑法,初犯,实施非法行为的动机十分单纯,经济困难。 
最后,只是判处几个月的徒刑。
作者:詹彦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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