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人:大庆千盛百货有限公司,住所地:大庆市萨尔图区会战大街18号;法人代表:文举,该公司总经理。
答辩人以为原告起诉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件,就其起诉书做如下答辩:
首先,原告称其购买的手机出现过“无信号、无服务故障报修”,没有事实根据,原告购买的手机质量实际上是没有问题的好机器。
其次,答辩人从来没有欺诈过顾客,更没有欺诈原告;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所以,希望法庭驳回其诉讼请求。
答辩人:大庆千盛百货有限公司,住所地:大庆市萨尔图区会战大街18号;法人代表:文举,该公司总经理。
答辩人以为原告起诉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件,就其起诉书做如下答辩:
首先,原告称其购买的手机出现过“无信号、无服务故障报修”,没有事实根据,原告购买的手机质量实际上是没有问题的好机器。
其次,答辩人从来没有欺诈过顾客,更没有欺诈原告;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所以,希望法庭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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