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网站案例
网站案例

伟.大庆市百货大楼出租车公司诉王伟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作者:詹彥平律师 来源:原创 日期:2017/6/28 22:01:37 人气:137

 答辩人:王伟刚, 男,汉族,1965年12月22日出生,原大庆石油管理局客运公司西区分公司工人,现无业,住大庆市让湖路区景圆小区5-8号楼3单元302室。

答辩人王伟刚,因郭伟诉我财产损害赔偿一案,针对其起诉书做如下答辩:

一,答辩人与原告没有任何法律关系,黑ET1087出租车的车主是百货大楼出租车有限公司,原告对答辩人无权利和利益。

二,原告没有可靠有效的证据,来证明他自己的要求,本案没有损害状况的证据来配合原告的要求。                           

    三,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不稳定,有很大的随意性。

所以,答辩人请求法院能驳回原告的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

  • 邮编:163000    电话:0459-5326889

  • 邮箱:1075664809@qq.com

  • Copyright(2008-2018)大庆詹彥平律师   备案许可证编号:黑ICP备170002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