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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旺和大庆市丰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件

作者:詹彥平律师 来源:原创 日期:2017/6/28 21:55:41 人气:398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申  请  人

被  申  请  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

刘福旺

姓名或单位名称

大庆丰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工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贵玉

职务

经理

性别

男

年龄

22岁

性别


年龄


民族或国籍

汉族

中国

用工

性质

无固定

民族或国籍


用工

性质


工作单位

大庆丰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工作

单位


地址

大庆市萨尔图区丰收村

地址

大庆市萨尔图区丰收村

电话

15164546092

电话

13019075969

邮编

161003

邮编

161003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为申请人交纳(赔偿)养老保险费: 2754元;医疗保险费:864元;失业保险费: 216元;工伤保险费:129.6元。           

(以上共计3963.6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是在2009年12月25日到被诉单位从事油品销售工

作(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月工资1200元。

    2010年2月8日,申请人的领导程书柏在清理油罐过程中晕倒,申请人在对其实施救助的过程中中毒, 入医院救治后,脱离危险;经过大庆市萨尔图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自从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单位工作以来,被申请人就没有为申请人交纳各种保险费,被申请人应为申请人交纳养老保险费:9×1200×25.5/100=2754元;医疗保险费::9×1200×8/100=864元;失业保险费:9 ×1200×2/100=216元;工伤保险费:9 ×1200×1.2/100=129.6元。

    申请人就上述争议和被申请人进行多次协商,没有结果;所以向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望尽快裁决。


  •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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