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申 请 人 | 被 申 请 人 | ||||||
姓名或单位名称 | 刘福旺 | 姓名或单位名称 | 大庆丰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单位性质 | 单位性质 | 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务 | 工人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贵玉 | 职务 | 经理 | |
性别 | 男 | 年龄 | 22岁 | 性别 | 年龄 | ||
民族或国籍 | 汉族 中国 | 用工 性质 | 无固定 | 民族或国籍 | 用工 性质 | ||
工作单位 | 大庆丰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工作 单位 | |||||
地址 | 大庆市萨尔图区丰收村 | 地址 | 大庆市萨尔图区丰收村 | ||||
电话 | 15164546092 | 电话 | 13019075969 | ||||
邮编 | 161003 | 邮编 | 161003 |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为申请人交纳(赔偿)养老保险费: 2754元;医疗保险费:864元;失业保险费: 216元;工伤保险费:129.6元。
(以上共计3963.6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是在2009年12月25日到被诉单位从事油品销售工
作(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月工资1200元。
2010年2月8日,申请人的领导程书柏在清理油罐过程中晕倒,申请人在对其实施救助的过程中中毒, 入医院救治后,脱离危险;经过大庆市萨尔图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自从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单位工作以来,被申请人就没有为申请人交纳各种保险费,被申请人应为申请人交纳养老保险费:9×1200×25.5/100=2754元;医疗保险费::9×1200×8/100=864元;失业保险费:9 ×1200×2/100=216元;工伤保险费:9 ×1200×1.2/100=129.6元。
申请人就上述争议和被申请人进行多次协商,没有结果;所以向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望尽快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