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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有三伤害案件律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成功争取量刑建议满意案件

作者:推荐人:詹彦平律师 来源:本站 日期:2023/5/9 10:03:53 人气:161

  高有三和霍元乙原来是多年同学好友,在2022年某月某日深夜,霍元乙和其他同学约高有三在烧烤店喝酒,期间,由于小事,发生矛盾,大打出手,造成霍元乙受伤,经过鉴定是轻伤一级.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及时和公诉机关联系,提出一系列的理由,争取从轻处罚,这些理由有:1.在这起伤害案件中,双方都酗酒,是被害人霍元乙先主动寻衅滋事,殴打高有三几个拳脚,之后,双方互相殴打,所以,在该起案件中被害人霍元乙也有过错,量刑时值得考虑。 2.被告人高有三在司法部门侦察和审判的时候,认罪的态度很好,主动坦白,如实供述,量刑时请给予考虑。在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不久,第一次询问的时候,他就全面交代了所有的作案事实,在法庭审理中,其有改过自新的表示。 3.高有三和霍元乙原来是朋友,也是最要好的同学关系,高有三已经取得了霍元乙的谅解,霍元乙出具了《谅解书》,并且已经赔偿了霍元乙的经济损失几万元,霍元乙也表示过继续和高有三要好好相处,甚至建议不再追究高有三的法律责任。4.高有三在公安机关侦查时期,就表示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也表示认罪认罚。5.高有三在这一案件中也受伤,比较严重。等等。

上述给被告人辩护意见,公诉机关给予了充分考虑,最终,量刑建议高有三有期徒刑9个月。

撰稿人:詹彦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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