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网站案例
网站案例

王彦X和王贺X离婚纠纷案件

作者:詹彥平律师 来源:原创 日期:2017/6/28 22:35:26 人气:200

 被告和原告是在1987115日在大庆市萨尔图区经人介绍认识的,双方都是二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原告和原配偶生有有一个女孩,叫王*晓,现在叫王*,当时7岁,和原告、被告一起生活。

被告一直有工作,有工资收入;原告没有工作,也没收入;原告和其女儿就是依靠被告微薄的收入维持生活,现在,王*,已经长大成人。

另外,夫妻共同财产均在原告处。

原告声称“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口角,现在感情已经破裂”不符合事实,言称“无法继续生活”更没有根据。法院判决不离婚


  •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

  • 邮编:163000    电话:0459-5326889

  • 邮箱:1075664809@qq.com

  • Copyright(2008-2018)大庆詹彥平律师   备案许可证编号:黑ICP备170002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