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陈树栋, 男, 1986年9月8日出生 汉族,系大庆市北岛食品有限公司工人,住大庆市萨尔图区铁人二村九号(大庆北岛食品有限公司宿舍),电话:13555553909.
被告: 王清雪 女 1993年3月14日出生 汉族 无职业, 住大庆市萨尔图区铁人二村九号(大庆北岛食品有限公司宿舍),电话:13404437549.
请求事项
1.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彩礼100000元。
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是2009年11月份经介绍相识,双方经过短暂的了解,就谈婚论嫁,被告向原告索要100000元彩礼,原告无奈,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向亲友摘借一部分,于2010年1月4日交付被告方,被告方出据彩礼单一份;但是,之后双方感情破裂。
所以,原告起诉,希望尽快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