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詹彥平律师
李南方和许小丘离婚纠纷案件
在李南方和许小丘离婚案件,律师提出如下观点:
首先,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被告是过错方。
本案有证据证实,被告婚后,多次有外遇,不履行家庭义务,酗酒,殴打原告;更为严重的是,原告发现被告有外遇,为此事争执之时被告又殴打原告和原告的亲友,照片非常清晰,可以看得出受伤者的伤情已经十分严重。
原告陈述,自怀孕之时(2014年初)双方就由于感情不和分居了;
因此,在该案件中被告是过错方,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其次,原告是无过错方,被告应该对原告进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其次,原告主张婚生男孩徐九九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2000元抚养费,符合法律规定,和该案件的实际情况。
其次 ,原告主张位于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 的房屋归原告所有,正确。
其次,原告主张双方共有的长城吉普车归原告所有,适当。
由于将来徐九九逐渐的长大,要入托、要入学,孩子徐九和原告一起生活,原告需要接送徐九上学,这就必须有交通工具。
律师的观点折服了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维护了原告女方的权益
案例分析人:詹彥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