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3月17日讯 记者郄建荣 专家版的动物保护法公布后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近半年的沉淀后,起草小组负责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常纪文教授今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天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比起动物保护法更具现实意义,更具可操作性。
“针对很多人对禁止吃犬猫肉实施一刀切的办法普遍不赞同的现象,我们对吃犬猫肉的问题采取了灵活处理的源头控制办法。”常纪文告诉记者,这个专家建议稿所采取的源头控制办法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民族风俗情况,可以决定禁止屠宰犬、猫以及禁止运输、销售犬猫肉、器官、皮、毛等犬、猫制品的区域。”
就野生动物的反虐待措施,专家建议稿规定了观赏野生动物时的限制与禁止措施,野生动物的捕获、猎杀与人道捕杀措施。“对公众开放的动物园和野生动物园,规定了禁止以观赏、赌博等为目的利用野生动物进行搏斗,禁止捆绑动物来拍照或者合影的内容。”常纪文说。
关于经济动物的反虐待措施,规定了不得遗弃经济动物,禁止以禁食、禁水等方式虐待经济动物等。
常纪文说,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涉及刑事制裁的内容,所以起草小组还起草了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专家建议,建议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增设“虐待动物罪”、“恶意传播虐待动物影像罪”和“遗弃动物罪”专条,用法治来推进社会道德的建设。
常纪文认为,专家稿确立的公安部门对虐待动物统一实施监管是一大特色。
专家建议稿规定,公安部门对全国范围内遗弃、虐待动物的行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同时设立了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人大监督的新型制度。
常纪文认为,对于虐待动物行为可以提起诉讼是这个专家建议稿值得关注的另一重要内容。他说,专家建议稿规定了任何单位、个人和组织都有保护动物的义务,有检举和揭发、控告、披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