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保障实习的质量和秩序,省律师协会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政治、业务、职业道德和执律纪律等方面统一进行上岗前的集中考核培训。
一、 上岗前培训的人员:
2010年和2010年以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的人员,准备于2010年申请《实习律师证》的,必须参加此次上岗前集中培训。
二、培训的教材、师资
集中培训大纲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
选聘有关专家、学者、司法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担任授课教师。
三、培训课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
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等内容。
四、培训的时间、地点
培训的详细时间、地点具体要求请于2010年5月15日后登陆黑龙江省律师协会的网站查看,网址是http://www.hljls.org,或咨询当地律师协会。
五、培训认定
经考核培训合格的,由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发给《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由省律师协会安排其再次参加集中培训,所需时间不计入实习时间。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
二0一0年四月十九日
律所动态
关于举办2010年实习律师上岗前考核培训的通知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日期:2010/4/19 23:04:22 人气: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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